战国时期楚国的货币单位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战国时期楚国的货币单位是益。
黄金的货币单位为“溢”,即“镒”,实际上为战国时期六国的黄金衡制单位,而秦为“斤"、“两”、“铢”,秦未采用本国的衡制单位,而是采用“镒”为单位,楚国“郢爰”金版与金饼货币在秦汉时期还在继续流通使用。
“湖南长沙等地西汉初期墓葬中所出的泥版,虽为冥币,但充分反映了金版还在继续流通使用”即“‘郢爰’到汉代还有流通。”战国时期“镒”的使用情况比较复杂,周秦之际变化又大,汉唐时期文献对它的记述也存在分歧,以致后世对它的认知颇为模糊。

镒的使用范围:
关于镒的使用,《史记平准书》记有“及至秦,中一国之币为二等,黄金以溢为名”;同书《燕召公世家》正义引臣瓒云“秦以一溢为一金”;《汉书食货志》载“秦兼天下,币为二等,黄金以溢为名”,颜师古注“改周一斤之制,更以溢为金之名数也”。
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记载,秦代使用镒作为重量单位,颜注更将镒的使用,作为秦代对周代重量单位“斤”的改革。

然而,迄今考古发现的情况,与上述记载相悖。考古发现的战国、秦代记载重量铭文表明,在战国楚、齐、卫、三晋诸国衡制中,用镒作为一级重量单位,战国秦及统一后的秦朝,普遍使用铢、两、斤、钧、石的衡制单位体系,而鲜见使用镒作为重量单位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