汇算清缴怎么调整没发票成本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企业在每个会计年度都要完成汇算清缴工作,即按照税法的要求,将应纳税所得额从会计口径调整为税法口径。其中,对于没有发票的成本支出,就是调整项目之一,那么具体要怎么处理呢?
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支出,无论是否取得发票,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记账要求,都要进行会计处理,确保企业账务可以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。
但是,根据税法的要求,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支出,如果未能及时取得发票,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,可暂按账面发生额进行申报并预缴税额,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,必须补充提供该成本支出的有效凭证。
如果企业无法提供该成本的发票,即形成无票成本,那么该项成本不能进行税前扣除,必须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,将其从税前扣除项目中剔除。
企业需要填写汇算清缴申报中的《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》,在表中扣除类中的“其他”项目栏中,如实填入无票成本金额。
经过上述的纳税调整,企业的成本总额降低,最终导致应纳税利润总额增加,从而增加企业的应交所得税额。
如果企业在汇算清缴完成后取得了上述成本发票,企业可以提交情况说明,预约至税务局大厅办理相应的成本补充扣除事项。注意,对于已办理汇算清缴的成本补充扣除,其补办期限为5年内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