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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柜概不负责,多给了怎么办

离柜概不负责,多给了怎么办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离柜概不负责,多给了怎么办

离柜概不负责,多给了怎么办呢?下面来看下多给是否要还,法律怎么是如何界定的!

一、首先说明多给了的钱是要返还给银行的,不然银行可能会起诉你哦。这个是属于不得当利益。

二、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,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
(一)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;

(二)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;

(三)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。

三、最后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,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,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,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。

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,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