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机械租赁管理制度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施工机械租赁管理制度有哪些?
根据工程施工需要,外租及分包队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以后,就成为项目施工资源的一部分,其安全、质量同样影响着公司、项目部整体的安全、质量。为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有关管理要求,特制订此管理制度,以规范这部分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。
一、项目施工机械外租赁管理制度
1、公司机械无法满足项目工程需要时,机械使用部门需提前二十日向机械管理部门提出租赁计划并填写《施工机械申请单》,并经分管领导审核,项目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租赁计划。
2、租赁施工机械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(不少于三家租赁单位参加),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招标办法和程序。
3、必须与中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,租赁合同和协议中必须明确双方责任、权利、义务、费用(进出场运输、安装或拆卸、地基处理、台班、加班、停滞、保养维修、保险、司机工资等费用)、结算方式、不可抗力、违约责任等内容。
4、租赁合同签订前,必须经项目各相关部门(财务、物资、工程管理、安卫等部门)评审签署同意后方能生效实施。
5、提供外租赁的机械队进场由项目工程管理部提交《施工机械进场申请单》,按二级部门施工机械外租赁管理制度执行。
二、专业公司、项目部分包队自带机械、租赁机械及提供机械租赁的租赁队。
1、分包队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需提供自带机械台账(采用施工机械二级台账表)。
2、分包队进入现场后发生对外租赁的B、C类机械必须在机械进场后在项目安环部机械管理专工处备案,并由该分包队登录其二级台账。
3、分包队对外租赁的A类机械,必须在租赁前10日向项目安环部机械管理专工提交《施工机械进场申请单》,项目批准后,自行租赁,项目部监督管理。
三、对于外租机械和分包单位自带机械,由于其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管理不能满足项目安全要求的,项目将采取清退出场措施。
四、外租机械及分包单位自带机械统一纳入机械安全管理体系,按施工机械系列管理制度进行管理。
五、施工机械内租赁管理制度
1、起重机械内租由使用部门填写《机械设备申请单》,上报公司资产管理部,经资产管理部协调批准后,下达机械设备调令。内租机械按公司内部制定的台班费和相关结算办法结算。
2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均适用相关施工机械管理制度。